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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是指由于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而造成的注册商标主体的变更。例如:因继承而发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因破产财产执行而发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等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本案中,买受人乙应当凭通过拍卖取得注册商标的协议到商标局办理移转手续,办理法定手续后,方取得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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