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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基本概念及客体分类
日期:2006-5-19 9:31:12     来源:   编辑: 

专利是指专利人对已经取得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依法享有专有利用的权利,又称专有权。发明人或设计人取得的某项发明或做出的某项设计,凡是符合申请专利条件的,经向主管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即取得专利权。

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可以是一种产品,也可以是一种工艺方法,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享有专门制造、使用、销售该项专利产品或专利使用该项专利方法的权利,因此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

专利权人以外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且给付一定的报酬,才能利用该项专利发明,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但是当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发明便成为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利用。
即使在专利有效期限内,专利权人超过法定期间仍不实施时,专利主管机关
也可以在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批准其他人实施,称之为"强制
许可"。专利权人应按法律规定向国家交纳专利费,否则其专利权即丧失。
  
专利一般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设计除了不得违反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以外,一般都要求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三个条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依法转让给他人。

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使用新型三种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转自:天津热线
(editor;zg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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