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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聘请律师须知
日期:2006-3-21 17:51:21     来源:   编辑: 

[公告]聘请律师须知
 
 
 
律师的业务范围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如何查寻并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二、通过杭州司法行政网站(www.hzsf.gov.cn )和杭州律师网(www.hzlawyer.net)查寻,在上述网站可以查询到杭州市司法局所辖每个律师事务所及每位律师的基本情况。
三、向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或市律师协会咨询(电话:85158497、  85101217)。
如何识别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四、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都有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正本)》应当在办公场所明显位置悬挂。
五、律师事务所的法定名称是“浙江+名称+律师事务所”,其他名称的执业机构都不是律师事务所。
六、律师事务所的法定执业场所只有一个,未经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的场所均为非法场所。
七、每位执业律师都有一本《律师执业证》(红色封面)。《律师执业证》每年注册一次。没有注册的《律师执业证》是无效的。
八、有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而无《律师执业证》的人员都不是律师。有企业法律顾问证书或其它法律服务从业证书的人也不是律师。
九、对于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真假不明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查看有无《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当年有无注册来识别是否有效;也可以通过杭州司法行政网(www.hzsf.gov.cn )和杭州律师网(www.hzlawyer.net)查询或向杭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电话是0571-85158497、85811358)咨询。
十、律师的名片必须印有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执业证号码。名片上不得带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如律师的名片上没有印上律师执业证号码或印有禁止的内容,请你仔细辩认,以免上当。
如何选择律师并向其咨询
十一、当事人有选择律师的权利,可以直接到律师事务所并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公示栏内执业律师的名单或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介绍,选择符合要求的律师,并向其咨询。
十二、当事人在向律师咨询时,应当如实提供自已的材料,否则容易造成律师的判断错误,误导自己。
十三、如果律师留用当事人的证据等书面材料,当事人一定不要忘记向律师索要凭据,将所提供材料一一列明,并有该律师的签字。
十四、任何案件都有风险,律师在分析案件时应当告之当事人打官司的风险。不要轻信拍胸脯、说大话、包打官司的律师,除非他愿意把所说的内容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注明,即签订风险代理协议。
十五、当事人选择律师时要注意,律师的专业知识、社会关系、办案经验都很重要,但是律师的诚信、吃苦、审慎、勤学更重要。
十六、当事人不要轻信自称与司法人员有“关系”的律师,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都有严格的回避制度,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均受法律、纪律的约束。
律师费用的收取与缴纳
十七、当前律师收费的规定主要是国家物价局97年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司法部87号令《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和《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按照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办公场所内公示,当事人可以在事务所内查看,也可以通过有关网络查询,或向律师管理部门询问。
十八、对于收费标准的事项,当事人可以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收费标准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协商;属于协商收费的案件当事人可根据案件难易、大小,结合有关规定与律师协商、谈判,对于风险代理的案件,应当就风险代理事项与律师约定收费数量。以上就收费达成的意见应当单独签订合同或在委托代理协议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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