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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旭华律师接受《浙江市场导报》关于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采访
日期:2005-6-17     来源:   编辑: 

2004年11月,本站站长吴旭华律师接受了《浙江市场导报》记者的采访,就当前电子商务中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具体内容参见:http://www.zjscdb.com/dispArticle.Asp?id=8179


电子商务凸显诚信缺失
2004年11月26日 三版 撰稿/翁若川 徐小军 胡德辉 洪智明

 

      本月上旬,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倡导成立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发起单位筹备会在北京召开。
      数据统计显示,2003年,我国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6370亿元,已经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左右。而且我国的电子商务环境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从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来看,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用问题逐渐凸显,虚假交易、假冒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多。今年6月30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1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网民选择不信任互联网的比例占了10.5%。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的筹备成立,无疑是希望能改变我国电子商务信用工作不成熟的局面。
      业内人士分析,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作为一个民间机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并不具备监管与执行的权力,就不能在真正意义上约束电子商务企业做到诚信经营,对不诚信的行为和企业没有处罚的手段。这样的联盟,能有多大效果,能在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中产生多大的影响,还需要更多时间来证明。

不和谐音有出处

     阿里巴巴、中国化工网、全球纺织网……电子商务正在市场大省浙江显现出越来越强劲的生命力,并为地方经济提供了新的支撑点。但是,这当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一家知名B2B网站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在有形市场的交易中尚且不能完全排除违背诚信原则的违法行为,而电子商务仍处于成长期,所以出现这方面的情况并不奇怪。
      全球纺织网网站事业部总经理丁建军认为,随着B2B网站的发展,特别是在网站注册用户增多的情况下,网站自身管理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所以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网上平台的概念,就像是一个虚拟的市场。我只是提供了网上交易空间,只收取场租费。”
      中国化工网总裁孙德良认为,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随之而来的社会信用的缺失很容易反映到电子商务中;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过渡而来,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信用规则还不成熟,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不少企业的诚信度还不高。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旭华表示,我国市场法制建设还不健全,尤其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很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
      “企业失信所承担的成本不高,是造成企业方面发布虚假信息的一个重要原因。”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刘渊从企业角度谈到了问题所在。目前,国外有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及个人进行信用的评定和信用记录的定期跟踪,企业一旦失信将要付出十分高昂的违法成本。
      电子商务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自身特征,也决定了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

质疑第三方认证

      目前,许多电子商务网站均采用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会员企业的资信进行认证。第三方机构对信息发布方进行信息资料认证,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网站工作量,降低网站的风险,使消费者有足够的信心去购买网上商品,但是在实践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大约有70多家第三方认证机构,而在认证中大部分只要求企业提供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在内的复印件。
      “这当中确实存在被假冒的可能性。”省信息产业厅有关人士认为,由于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缺少专门的机构和法律进行规范,现行的认证过程难免有漏洞,加上企业信息本身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如何及时的跟踪补充修改信息也成为了一个难点。
      不仅是对于第三方的机构缺少法律规范,整个电子商务过程中都缺少一部统一的电子商务法律进行规范。对于交易双方的限制很多方面还是来自于传统的法律,而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力也是由传统的商标法、合同法等赋予的。

免责声明不能免责

      在知名的阿里巴巴网站的法律声明里可以看到:“本网站上关于阿里巴巴ALIBABA会员或他们的产品……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会员依法应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阿里巴巴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阿里巴巴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旭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该免责声明有漏洞且效力存在问题:阿里巴巴属于商业性网站,接受他人发布信息的行为显然属于经营行为,在此过程中,网站传递的是当事人(买方或卖方)的身份信息、产品信息、产品广告信息、当事人交易意思表示信息(要约和承诺)、支付信息等,特别是其中的产品信息和说明,构成要约邀请,潜在的消费者将依赖这些信息而下订单,并经出卖人的确认而成立合同,而且网站能够事先控制这些信息的发布,它应当对社会公众发布的商业信息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审查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另外,即使其他用户发布的是免费信息,按照法律一般原则,合同并不因为无偿而免责,向用户提供免费信息服务的网络服务同样要承担基本合同义务和责任。
      真实性并不是要求网站每发布一则信息均要调查核实,也不可能要求网站确保网上专卖店交付的标的物与网上信息内容相符合。折衷点在于网站要尽到形式审查的义务。网站应当审查在其网上开店的商家的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只要商家的有关身份证明合法,网站将其主体信息发布出去,才能算尽到责任了。
      “无论在任何原因下……通过使用本网站上的信息……所导致的损失或损害……责任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吴旭华律师认为,该条款免除了任何情况下阿里巴巴的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对于网站提供不真实信息订立合同而导致损失的,消费者或者客户在主张自己损失的时候,提出请求的依据不应当是买卖合同,而应当是依据信息传输服务合同,在具体案例中,若消费者或者客户由于通过网络信息受到欺诈时,可以要求网络公司对传输产品信息不真实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路在何方

      电子商务面临的诚信问题如同洪水猛兽,无法让人回避。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诚信问题的解决就是要规避风险,风险的系数越小,则诚信的安全指数越高。
      将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给加强网络监管提供了保障。根据这部法律,将对交易对象进行严格的认证,以保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在电子商务这一缺乏游戏规则的新兴领域,竞争者必须尽快扭转为了“抢跑道”而不顾有关法律的经营理念。工商部门在加大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也期待国家尽快建立和完善竞争法体系,进一步有效遏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滥的势头,保证电子商务有序发展。
      目前,我省也正在致力于建立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整合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质监、金融等系统中涉及企业信用的信息资源,建立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营造电子商务信用环境。
      作为省内惟一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省数字认证中心和省工商局进行了合作,“基本上,企业每年的年检情况和变更经营范围等都可以在工商部门那里得到,所以可以保证企业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到目前为止,全省总共有约3000家的企业获得了中心颁发的证书。
      中国化工网总裁孙德良提出,电子商务信用模式也亟待建立: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制定和实施确定的交易规则,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以确保电子商务的交易的安全可靠。目前,国外典型的信用模式主要有四种,即中介人模式、担保人模式、网站经营模式和委托授权模式。其中大力发展商业性第三方担保机构,就是解决电子商务信用的有效途径之一。
      “除了法律的监管,对于网站自身来说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高自身对于虚假信息的防范,比如说为诚信度高的网上用户发放标识。远期的设想还可以是有银行的介入,要求交易的双方缴纳保证金,如果网上交易的双方没有不诚信的情况发生,就把这笔钱退回给交易双方,或者由保险公司介入,为双方的交易进行投保。”全球纺织网网站事业部总经理丁建军有这样的设想。

习惯需要培养

      促进完善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人们的诚实守信习惯和成熟的信用消费习惯。
      在目前我国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还不健全的环境下,人们在交易过程中诚实守信的意识还很淡薄,因为人们的失信成本很低,有时甚至还谈不上有什么失信成本。相对于传统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更需要人们诚实守信,没有全社会各方面的诚信支持,电子商务就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大厦,信用机制也会是水中浮萍。
      电子商务发展技术上的差距,可以通过购买引进或独立开发来弥补,但是良好的诚信环境建设和诚信意识的培养,需要人们长期的努力。这是电子商务诚信机制建设中的难题。而信用消费,也只有在人们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形成气候。

案例

诚信通也不诚信

      宁波市北仑区某汽车配件厂等4家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汽车配件销售,于2004年3-8月加入阿里巴巴网站成为诚信通会员,并委托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Internet上制作发布网页,涉及产品展示、公司介绍、供求商机等。
      在“企业经济性质”中,均表述为“私营独资企业”;在“注册资金”栏目中,为“人民币1000-5000万元”;在“年营业额”栏目中,为“人民币300-500万元”;在“年出口额”栏目中,为“人民币1000-5000万元”;在“管理体系认证”栏目中虚假表述为通过“ISO9001”认证等。
      而事实是:4家企业的组成形式均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无注册资金栏目,实际上也没有500万元-1000万元……
      日前,宁波北仑工商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宁波市北仑区某汽车配件厂等4家个体工商户停止在网上发布含有虚假内容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各罚款2300元。
方厚良  姚幼梅

莫名其妙惹官司

      日前,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绍兴博览家纺有限公司起诉长兴贵龙布业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进行审理。绍兴公司声称自己拥有对31种印染花样的专有权,而长兴公司在阿里巴巴诚信通会员网页上发布的产品介绍中,与这31种专有权花样重合。
      根据阿里巴巴网站提供的信息,长兴贵龙布业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是该公司外贸部提供的。而事实上,布业公司根本不存在外贸部这个机构,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只是织布而不涉及印染。对于上海一家认证公司提供的布业公司委托夏某办理“诚信通”业务的授权书,布业公司予以否认。杭新

无照经营网上行

      缙云县工商局在进行网上监管时,通过在一些知名的B2B、B2C网站上输入“缙云县”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有许多当地辖区企业登记注册,其中个别企业涉嫌无照经营。
      其中,在“阿里巴巴”发现共有920条该县企业的供求信息。与该局市场准入系统的经济户口数据核对后,发现有9家企业涉嫌无照经营或冒用公司名称。经调查,先后查获了浙江万邦针车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无照经营案和1家擅自使用“浙江”省名的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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