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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查标准;要主动开展对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把这项工作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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