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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6月29日 09:06 本报讯 利用网络点播、电话接听的方式向公众传播歌曲,被唱片公司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鸿联九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权,停止提供涉案歌曲传播服务,并赔偿滚石国际音乐公司经济损失两万元。 鸿联九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网络点播、电话接听的方式向公众传播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的14首录音制品。法院认为,鸿联九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自己经营的网站上提供“短信点歌”服务,使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点播涉诉的14首歌曲,并通过电话通信系统获取自己选定的歌曲,侵犯了滚石国际音乐公司所享有涉案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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