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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1 17:41:12 本报讯(通讯员冯刚周晓冰实习生吴琴)搜索自己的网络实名,却直接进入了另外一个相同名字的网页,“北京旅游网”的主办方北京阳光绿洲旅行社,因此将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长城国际旅行社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在市工商局进行了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但并不由此取得法律意义上的网站名称使用权。“北京旅游网”的名称由“地区名称+行业名称+结构形式”组成,属于通用名称的范畴,不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案中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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