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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的今天,卡拉OK、MTV等音乐著作权应当受到尊重,包括网络音乐、音像制品在内的各类精神文化产品不能再是免费的午餐,惟有如此,才能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让越来越多的原创音乐作品脱颖而出,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音乐著作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娱乐产业的生存状态,制定出统一合理的收费标准,以推动文化产业的共同繁荣。(吴学安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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